[摘要]从法院那里拍得一处房产,缴清全部250万元房款和房产交易中心手续费逾8个月后,市民汤女士不仅未能及时收楼入住,而且面临法院拟临时撤拍及原价退房风险。

我交完钱,法院就要去执行被拍卖的房产,但是执行法官说对方总是去闹,就不敢执行了。
——— 汤女士
将继续加大调解力度,积极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争取妥善解决问题。
——— 福田法院
从法院那里拍得一处房产,缴清全部250万元房款和房产交易中心手续费逾8个月后,市民汤女士不仅未能及时收楼入住,而且面临法院拟临时撤拍及原价退房风险。昨日,汤女士向南都记者反映,当初为竞拍福田高发佳苑的这处房产,将自己原有的住房卖掉,一旦法院撤拍,过去一年来深圳飙升的房价将使她蒙受巨额损失。
或撤销拍卖原价退房
2015年4月24日,汤女士参与福田人民法院委托深圳市规土委土地交易中心组织的司法拍卖,在激烈的举牌中竞得位于福田区新洲路的高发佳苑2栋3D房产,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据汤女士介绍,为在法定期限内支付全部250万元购房款和交易中心的5万元拍卖手续费,她不但卖掉原有住房,带着女儿及父母租房住,还向银行和亲友借了一笔债务。
汤女士认为,按照《关于执行案件督办工作的规定(试行)》,福田法院应当在执行款到账后一个月内裁定过户房产。但时至今日已超过8个月,被执行房产依然杳无音信。“8个月来,我几十次奔波于福田法院、福田区信访局和深圳市中级法院等相关部门,反映困难和诉求,但案件并没有任何进展”。据汤女士介绍,她从法院得到的反馈是房产拍卖可能需要中止执行,并经审委会讨论决定暂不过户,下一步或撤销拍卖原价退房。
“我交完钱,法院就要去执行被拍卖的房产,但是执行法官说对方总是去闹,就不敢执行了。”对于房产为何仍未交付,汤女士反映,因涉及到维稳,法院无人敢处理,导致该执行案件悬而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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